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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承办中高职分段培养学校进行评审的通知

2014-4-9    作者:    来源:    

冀教职成函[2014] 25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职成教科,定州市教育局:

 

    日前,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联合制发了《关于改革完善中高职分段培养和开展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试点工作的通知》(冀教职成〔2014〕8号)。《通知》要求,承办中高职分段培养的学校每年2月底前,将招生计划和申报材料分别报送省教育厅、省发改委。鉴于今年时间较紧,省教育厅、省发改委将于近日组织专家对承办学校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材料准备

    按照《关于改革完善中高职分段培养和开展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试点工作的通知》规定的申报材料要求进行准备,每所学校每个专业准备一式15份。

 

    二、评审安排

   (一) 答辩人员及时间要求。安排每所承办学校由校长或主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向评审组进行汇报答辩,汇报时间为8分钟以内,答辩时间为5分钟以内;答辩学校分组及日程安排详见附件。

    (二)答辩内容。简要汇报学校拟开展中高职分段培养的培养方式、人才培养方案、联办院校、联办专业优势及招生情况、联办专业师资队伍情况等项目申报材料所要求的内容。

 

    三、时间地点

    答辩于4月14日、15日在工会大厦(河北汇宾大酒店,石家庄市裕华路与西二环交口东行500米路南)三楼小会议室进行。

 

    四、其他事宜

    请各设区市教育局职成教科通知到驻地相关学校(含其他部门属的学校)。每组参加答辩的学校请先到会务组领取答辩顺序号。

 

               河北省教育厅职成教处

               201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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